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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科门诊:子宫里的“水灾”与“旱灾”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2年10月10日 《当代健康报》 2002.10.10
     □副主任医师 韩同

    羊水过多症:不管孕周如何,若羊水量超过2000毫升,则称为羊水过多症,有时可达15000~20000毫升。多发生在妊娠28~40周。此时孕妇体重增加、宫体高及腹围增加,俗称“过度显怀”。孕妇腹部胀痛、呼吸困难、下肢水肿。若经医生检查、可发现子宫呈球形膨胀,有明显波动感,胎心音微弱,做B超可确定诊断。羊水过多除可因多胎妊娠、母体疾病(糖尿病、妊娠中毒症)造成外,多与胎儿畸形密切相关(据报道,羊水过多孕妇畸形儿发生率高达24%~30%),常见为无脑儿和开放性脊柱裂。

    羊水过少症:在妊娠28周以后,如羊水量少于300毫升,称为羊水过少。此症少见,孕妇表现为子宫比妊娠月数小,胎动增强,胎动可伴有疼痛感。医生检查可清楚地查明胎位,容易听到胎心音,做B超可以明确诊断。羊水过少也可导致胎儿畸形,发生率为7%。如手足畸形、曲背、斜颈、肺发育不全等。容易早产或胎儿死亡。

    对于上述两症,都应及时进行产前诊断。采用方法有羊膜腔造影诊断,可发现胎儿消化道畸形、体表畸形等;羊水甲胎蛋白测定,可查出胎儿脑膨出、食道闭锁、先天性肾病等畸形;尤其是“火眼金睛”——B超可清楚地显示胎儿图像及羊水量,并可发现多种胎儿畸形(无脑儿、脊柱裂、肠道闭锁、肾缺损等)。一旦诊断明确,发现胎儿有异常,应根据医生意见,采取适当处理。, 百拇医药